經濟合同糾紛當事人向百湖律所贈送錦旗表謝意
案件介紹:
當事人張先生是本市薩爾圖地區某工程的施工承包人,2017年左右,工程竣工驗收,經結算,發包人李某尚欠付張先生工程款20余萬元。由于資金緊張,雙方達成了以物抵債協議,約定李某以一輛價值50余萬元的豪華轎車(該車非發包人名下所有)以20萬元的價格抵償給張先生,協議簽訂完畢后,雙方就車輛進行了交付。
2022年3月,張先生在使用車輛時,被某外省公安機關突然訪慶,以涉事車輛涉嫌違法犯罪為由進行了扣押,將車輛開走。隨后張先生立即聯系了李某欲解決此事,李某卻對此不置可否,張先生無處尋求救濟。
無奈,張先生來到百湖律所進行咨詢,百湖所王一辰律師對其境遇進行了詳細的法律分析,*終雙方達成了委托訴訟代理關系,決定起訴李某主張原**債務。
本案歷經兩次起訴,三次公告送達,通過“訴訟偵查”手段獲取了大量的有力證據,*終經某法院判決支持了張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。案件進入執行后,經王律師及承辦法官的多次耐心溝通,張先生與李某達成了執行和解,*終,張先生的損失得到了賠償與補償。
案件終結后,張先生帶著錦旗來到百湖律所,對百湖律所以及王律師的法律服務工作表達了誠摯的謝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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